知情人告诉澎湃新闻,东乡县发生卖淫女进看守所卖淫一事,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东乡县看守所个别负责人目无法纪;二是东乡县城色情服务并不鲜见。
东乡县摩的司机都熟知县城“买春”一条街叫“环城路”。环城路上,有多家“养生会所”、“保健中心”。前台服务员见有澎湃新闻记者进店(未暴露记者身份),不容多说,就领着往封闭带床的包厢走,并一边问有没有熟悉的“小姐”。
摩的司机在搭载澎湃新闻记者时,也不忘推销色情服务。他们说:“除了环城路外,县城一些酒店也是‘买春’的场所,不过需要联系鸡头。”
澎湃新闻入住的商务酒店服务员,曾多次介绍此类服务。这位女服务员说,卖淫女年龄十七八岁到30岁的都有,起价100元/次,他们每成功介绍一起,可以得到40元抽成。
处罚避重就轻?
材料显示,现年58岁的雷荣辉,男,出生于1957年7月5日,东乡县人,大专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79年4月入党,曾任东乡县看守所副所长,三级警长,一级警监。
东乡县看守所内发生卖淫嫖娼丑闻案发后,警方在处理材料中依旧称雷荣辉是“同志”。
对于雷荣辉的行为,警方调查组认为,雷荣辉利用在看守所值班时的便利,收受社会关系人的香烟,非法安排留所人员“会见”,特别是安排“社会失足女青年”在严肃庄严的看守所内进行卖淫嫖娼活动,雷荣辉同志的行为已构成违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