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社会万象

江西警察安排卖淫女进看守所与在押犯性交易(图)(1)

2016-01-03 来源: 中华网 作者:
摘要:看守所内部何玉玲老家村头东乡县公安局看守所 32岁的何玉玲(男),在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县看守所内服刑期间,接受了一次性服务。 2015年5月2日晚,他在“在押人员伙房&rdqu
东乡县公安局纪委书记何海清说,雷荣辉被行政撤职,并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雷荣辉告诉澎湃新闻,据他了解,卖淫女子“露露”被处以(行政)拘留,何良贵仅被处以罚款。

    知情人说,民警艾清水被处以行政警告,但该说法还需官方的最终确认。

    当事主角何玉玲到底受到何种处罚,外界尚不清楚。

    公开报道显示,2010年底,乐建中已任东乡县看守所所长。此次“卖淫女进看守所与在押罪犯性交易”案发后,其依旧是东乡县看守所所长。

    乐建中说,雷荣辉比他先到看守所工作,因为是部队转业回来的,雷荣辉人比较淳朴,这可能导致他轻信了别人。

    乐建中说,看守所管理工作,也需要有人性、亲情的一面,但也不能没有防人之心;对于雷荣辉的处理,警方内部已开过会。

    知情人告诉澎湃新闻,东乡县警方对外隐瞒了这桩高墙内的丑闻,并在随后的“内部处理”时,轻罚了当事的违法违纪人员。如,雷荣辉仅以“违纪”名义受到处理。他质疑:普通人介绍容留卖淫都涉嫌犯罪,为何雷荣辉只是违纪?

    针对雷荣辉的处理结果,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主任侯亮和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智勇认为,雷荣辉所做的事情性质是恶劣的,这不单单是仅应受到治安处罚的问题,更可能涉嫌犯罪。

    两位律师认为,首先,雷荣辉的行为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容留他人卖淫”的规定,如果经调查不止这一次,那雷荣辉就可能构成容留他人卖淫罪。

 10/11   首页 上一页 8 9 10 11 下一页 尾页

热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