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致力于建立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中国近代史学
史学家根据时代需要、学术训练和个性相近、资料便利等因素,对“史观”或“史料”有所侧重,但每一位史家都必然同时具备这两方面的素养。没有“史观”作为取舍的引导,恐怕连“实录”都难以胜任;没有史料或史料仅为点缀,则不属于历史学。大体而言,“史观派”即使曾经“以论带史”,大多数学者内心仍认可“论从史出”;“史料派”可以宣称“史学只是史料学”,然而沦为口号之后难免断章取义或隔义附会,傅斯年本人的研究及对史学同行的要求何尝没有史观。 新中国成立后的中国近代史研究,前 30年过分强调史观,专题研究严重不足;后40年则趋于“就事论事”,对理论较为轻忽。史学研究当然是对具体历史事实的重建,即描述“大树以何种方式倒下”,但历史学家本人和他们的读者都不会满足于这样的历史学。历史学家必须将过往的历 史事实放到相应的意义网络中,阐述其与其他历史因素的相互关系,并且对历史事件 和历史事件的当事人加以评判。而这种评判,既要如陈寅恪所言与立说之古人处于同一境界,而对其持论所以不得不如是之苦心孤诣,表达一种同情;也要求历史学家站在人类文明的更高处,作一种评价,从而产生“资治”和“知来”的作用。所以,历史学不仅是描述性的,而且是解释性的,而解释首先需要有一些重要概念,并以这些概念建 构相应的解释体系即理论。英国历史学家沃尔什(W. H. Walsh)说,历史研究的主旨, “乃是要从他所研究的事件中构成一个一贯的整体。……他做出这一点的方式是要寻求某些主导的概念或指导的观念,以此来阐明他的事实,追踪这些观念本身之间的联 系,然后表明事实细节是怎样由于对所讨论的那个时期的各种事件构造出来一种‘有意义’的叙述而(就这些观念看来)成为可以理解的”。 当然,史学理论必须建立在扎实的实证研究基础之上。历史解释和历史事实之间确实存在相当的空间,但是,历史解释决不能凿空妄言,如果那样,或许仍可称“理论”,却不再是“史学理论”。
由于历史现象的复杂性,看历史的角度肯定各有不同,史学理论也一定多种多样。 “横看成岭侧成峰”不但是必然的,而且是有益的。可以在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的总 体指导下,创建适用对象不同的各种理论,在开放讨论中互竞,让史学呈现更丰富的面相。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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