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不好哪天烧给自己。”李晋飞说,当时就是这样绝望的想法。
“悄悄”释放
杜强不愿意被悄悄放出去,跟管教吵了起来,“不给理由不回家。”
2008年4月,河南省高院对该案进行二审,认定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南阳中院一审判决,并发回重审。
数月后,南阳市人民检察院以“事实、证据有变化,需要补充侦查”为由撤回起诉,2010年4月23日,检方正式撤回起诉,随后将案件退回南召县公安局。
2011年6月14日,南召县看守所为李晋飞等人开具了释放证明。南召县公安局并在同日办理了监视居住。
至此,他们已被羁押了5年多。
杜强不愿意被悄悄放出去,跟看管吵了起来,“不给理由不回家。”
在清白与自由之间,他暂时妥协了。
杜强说,因为生锈,切割机响了两个小时,才把刑具打开。切的时候,用水打湿毛巾包在脚踝处,防止火花烧伤皮肤。
公安人员将李晋飞、杜强送到了家门口,向东则自己坐班车回到南阳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