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位接近两人的沈北新区官员称也曾看到张介卿频繁出入孙兴武的办公室,“与之前崔怀彬开发时期的困难重重相比,张介卿开发得太顺利了,给我的感觉区里的决定完全按照张介卿的意思来”。
据了解,孙兴武曾和张介卿在新城子乡政府搭班任职,当时孙兴武担任新城子乡政府党委书记,而张介卿担任新城子乡政府副乡长职务。后来孙兴武几次获得提拔升任沈北新区负责城建的副区长兼任新城子现代副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此时的张介卿已辞官下海,成为沈阳福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并已成功在沈北新区开发了几个地产项目。
6月26日,记者致电张介卿,他称因检察院正调查此事,不愿接受采访。现任沈北新区政协副主席的孙兴武则表示,记者需先和宣传部沟通才能接受采访。截至记者发稿前,沈北新区区委宣传部并未回应记者采访要求。
检察院办案一年无结果
除以上问题外,崔怀彬认为文化家园项目过户过程中还存在虚开增值税发票、挪用专项资金(拆迁安置补偿款2500万元)、擅自调整项目容积率及财政局违规操作垫付870万土地保证金等问题。
崔怀彬于2013年10月将上述问题举报至沈阳市公安局。当地公安系统相关人士透露,该局经侦支队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渎职行为,已形成侦查小结,并建议移交检察院。
2014年5月初,崔怀彬又向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局递交了举报材料,该材料指出“孙兴武与张介卿相互勾结,非法低价出卖国有土地,给国家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后该局将材料转至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从市公安局调取了侦查材料。2014年6月初,市检察院正式受理了案件,由检察官周剑非主办该案。
崔怀彬称周剑非办案期间曾告诉他证据确凿,孙兴武涉嫌渎职犯罪。然而,当年10月末,周剑非又改口称案子定的是区政府的集体渎职行为,无法只给孙兴武定罪,还得到区里协调解决。
以上说法得到一位当地检察系统人士证实,他还称目前对于区政府未经崔怀彬同意强制收回土地出让且造成国有资产流失问题,检察院已收集到相关证据,但定个人渎职还是集体渎职仍未确定。为此,2014年12月,崔怀彬在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举牌抗议,要求周剑非回避办理该案件。2015年年初,案件转由沈阳检察院马俊威检察官办理,但是至今仍无任何结果,“既没有定罪,也没有说不能定罪”,崔怀彬称。
记者向沈阳市公安局及市检察院提出采访要求。市检察院政治宣教处工作人员称,目前案件仍在初查阶段,具体案情不方便透露。截至记者发稿前,市公安局仍未做出相关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