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北新区政府于2009年6月5日召开专题会议,并形成《关于文化家园拆迁工作有关事宜的会议纪要》。该纪要载明:“以前已办完的项目相关手续,如崔怀彬不同意移交,可由福卿公司负责补办。区建管局配合,可边施工边补办相关手续,不收取费用。”
曲亚平称,在未经崔怀彬和她允许情况下,张介卿单方接手该项目强行拆迁并施工建楼,她多次报警无果。此说法得到时任新城子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刘晓和时任新城子街道党委书姜文元的证实。他们表示,当年6月张介卿开始单方接手拆迁,8月开始建楼,到10月末,工程项目多层主体已完工,高层主体已封顶。
副区长开会决定收回土地开发权
2010年10月,刑满出狱后,崔怀彬发现,其投资的项目已被过户给沈阳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宸公司),3000多万元投资不知去向,而张介卿却称土地是被政府收回。
相关资料记载,2009年11月,沈阳市国土资源局新城子分局与福卿公司解除了该地块的土地出让协议,收回了土地。2009年12月9日,沈阳市国土资源局沈北分局将该地块重新挂牌,富宸公司以总价72903645元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并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名称也被更改为“福宸宬宫”。经核实,富宸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张友,为福卿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介卿之父。
投资的项目被更名过户,新项目自己却无任何开发权,为查明真相,崔怀彬至今仍奔波于多个政府部门间了解情况。
今年5月,沈北新区国土资源局张贵菊局长对崔怀彬表示,他们是依据区政府2009年10月30日的第10次会议形成的《区政府常务会议纪要》收回的土地。
记者查阅该会议纪要得知:2009第10次会议鉴于该项目多年形成的复杂情况和信访问题,同意区信访联席会议确定的由区政府收回文化家园项目土地,重新进行挂牌的方案。
对于信访联席会议,崔怀彬十分气愤,“这个会议根本不存在”。了解此事的一位原沈北新区信访局领导表示,这样的会应该有记录,经查档案却没有任何记录。“后来好多部门都专门来调查过,根本就没有这个会议”,时任新城子街道党委书记姜文元称。
该会议纪要中写有,“听取讨论了区建管局局长李翀昕‘关于文化家园有关问题的汇报。而据崔怀彬提供的录音证实,李翀昕并不承认曾在会上发言。今年6月25日,李翀昕再次对崔怀彬承认,“会上没让我汇报,都是孙兴武一人说的”。曾列席会议的时任新城子开发区副主任刘晓也证实,会上对于文化家园有关问题的汇报约一小时,“孙兴武发言了很长(时间)并表态”,最后形成会议决定将土地收回。
收地费用转入其他公司
区政府收回文化家园项目土地时,本应将开发期间产生的费用及曾出让土地的费用返还给原开发公司福卿公司,然而该费用却返还给了法人代表为张介卿之父的富宸公司。
2014年11月18日,沈北新区政府向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出具了一份说明。该说明称,在2009年12月30日至2010年4月7日之间,支付收回福卿房地产土地补偿款11670583.5元;支付实际拆迁费用64104168元。
然而,新城子现代副城开发区管委会未将7400多万元拨付给原开发公司福卿房地产公司。据该说明内容,其将7400多万元分四次拨付给了张介卿以父亲名义注册的沈阳富宸公司。
“这样资金又流回了张介卿手中,他才有资金重新购地,但是前期的投资是我拿的,至少应该有一部分返回给我啊”,崔怀彬称。
为何新城子开发区财政局将本应返还福卿公司的收地费用拨付给了富宸公司?时任开发区管委会财政局局长的于维清对崔怀彬表示,两公司法人代表系父子关系,两家公司实际是一家,实际均由张介卿掌控,在孙兴武的要求下,开发区管委会的会计直接将钱打给了富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