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时任新城子现代副城开发区副主任刘晓称他出于无奈,只能在同意打款的材料上签字,钱款被全部拨付给了富宸公司。“我当时不想在返钱材料上签字,但是孙兴武找到我说‘这点事都不敢担啊,如果有事我担着’,我只能在上面签字。”
开发项目先过户后补手续
崔怀彬表示,该项目还存在先过户后补办手续的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土地出让前应先由房产局核实土地成本,后国土资源局才能根据该成本数额出让土地。
2009年12月9日,沈阳市国土资源局沈北分局将该地块重新挂牌,富宸公司以总价72903645元公开交易竞得该地块,取得该地块开发权并进行开发建设。
时任新城子开发区副主任刘晓称,当时土地局在无房产局审核数额的手续时就已经出让了土地,后土地局找开发商张介卿要相关手续,张介卿又找到了孙兴武,孙便给出了一份《情况说明》。
该《情况说明》由新城子开发区于2010年1月6日向区房产局出具,说明中称,土地局已于2009年12月将该地块按5800万元摘牌,请按5800万元核实成本。
区房产局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承认此事,并称新城子开发区要求房产局配合补办手续;在此情况下,房产局为其盖了公章。
今年6月25日,时任房产局副局长兼拆迁办主任高仲生表示公章系他所盖。他称,由于孙兴武开了《情况说明》,他只能按《情况说明》补办材料,由于5800万的数值非自己测算,他还在后面附加了备忘录。
“是区长(孙兴武)让我补的(5800万土地成本才材料),我才出的,他是领导,我能怎么办。具体(数值)我没有核算,我怎么补?数不是我写的,不是我测算的,我才附加了备忘录。备忘录上写了,数值与拆迁(补偿费用)严重不符。”高仲生称。
涉嫌高买低卖致国资流失
经多位时任沈北新区及新城子开发区领导的确认,5800万元土地成本数额是孙兴武在一次会议上提出并确定的。
曾参加会议的时任新城子开发区副主任刘晓回忆,会议召开在项目土地第二次出让之前,“当时孙兴武召集了几位领导开会,会上他提到了第二次出让时土地成本定价为5800万,随后大家也没怎么发言,最后就定了价格”。
“这样的会议,领导让我们来就是通知我们一声,领导让怎么办我们就怎么办。张介卿也参加了会议,你说我们还能说什么?”另一位参加会议的时任新城子街道官员称。
崔怀彬称,区财政收地的实际支出是6410万,而卖给富宸公司仅以5800万元(土地成本)成交,从数字来看,仅这一项,就造成国有资产流失600多万元。
时任开发区财政局局长的于维清也发现了政府高买低卖造成国资流失的情况。
于维清称,他将发现的问题写入题为《文化家园项目情况说明》的内部文件,说明中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实际拆迁补偿费用总计支付64104168元。如按有依据文件规定本项目可支付5800万元,实际比规定超资6104168元。”
于维清称他在2011年2月15日以区财政局的名义将该文件向时任副区长的孙兴武作了汇报,但对于他的汇报,孙兴武并未做出处理。
崔怀彬认为,文化家园项目区被政府收回,后出让给富宸公司整个过程中,因时任沈北新区副区长并兼任新城子开发区主任的孙兴武和富宸公司法人代表之子张介卿相互勾结,才出现了不少违规行为。
沈北新区的多位时任及现任领导均告诉记者,孙兴武和张介卿的关系密切。“项目开发时,孙兴武的办公室门槛都快被张介卿磨平了,而每次孙兴武召开关于项目的会议,我们参会的政府人员还没到场,张介卿已经和孙兴武在会场了”,一位新城子现代副城开发区的时任领导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