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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押犯被打死警方付90万封口 未当班副所长获刑(1)

2016-02-01 来源: 中华网 作者:
摘要:出狱后的谢昌昌(左)和暨旭向北青报记者喊冤目不识丁的莫母仔细“端详”判决书 近日,一则《公安局赔偿90万“莫张扬”,被判民警喊冤曝内幕》的网帖热传

    一审法院判决书称:“在共同关押后期,4号监室的在押人员发展成不自觉的殴打、虐待莫有文,甚至把殴打、虐待莫有文作为一种乐趣。”

    压倒莫有文的最后一根“稻草”是,张爱明抄起做工用的裹有铁丝的塑料花梗,猛然击打莫有文的头部,莫有文随即倒地。在莫有文倒地后两个小时,监管者才发现并施救。

    完不成定额成为“拖油瓶”

    北青报记者在调查中,一直有个谜团。前后监室的人“接力”迫害莫有文,难道纯为取乐,没有任何利害关系?

    在控方起诉书中,北青报记者发现了“端倪”:“由于莫有文在生产劳动中做事缓慢、背不出监规等原因。”

    阳朔县公安局公请(2014)38号文件,及相关证据显示,政府拨付阳朔看守所的月人均伙食费,仅有150元,远未达标。清汤寡水的伙食让在押犯渴望吃上“加菜”。而据看守所的“潜规则”,吃上这道百元“加菜”的前提,必须是完成监室劳动额度后的犒赏。

    事发前半年,公安部下发《关于纠正看守所违规组织在押人员劳动等问题的通知》,提出“坚决纠正追求经济效益、下达劳动指标或任务、劳动时间长强度大等问题”,以“自愿”劳动为原则,“每天劳动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周不得超过15小时。”

    而在阳朔看守所,不但夜里还要“赶工劳动”,甚至在与“任务指标”挂钩的同时,还采取“连坐制”,这无疑让手慢体弱的莫有文,被视为整个监室的“拖油瓶”。如此,他成为众矢之的也就在所难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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