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后几天,双方一直为价码“博弈”,最后定价锁定在90万。当然,拿钱是有“条件”的,公安起草的协议称:“如查明莫某系其他原因(包括在看守所受他人殴打、互殴等原因)死亡,家属也不得再提出赔偿要求”,“死者家属不得爆料或借助媒体炒作给阳朔县公安局造成不良影响;如有违约,则需退还全部补偿款。”
长时间反复遭殴是死因之一
钱虽然拿到,但莫有文身上的可疑伤痕,一直是莫家人心中之谜。他们从医院拿到的病历中,发现大量疑点。证据显示,莫有文生前曾遭受殴打虐待。另有公安内部知情者透露,莫有文确系在看守所内受过毒打。
是怎样的遭遇,让一个活蹦乱跳的年轻人,在短短39天之内,走向生命尽头?
在灵川县检察院的起诉书上,北青报记者看到了这样的描述:“同年11月28日至12月16日期间,莫有文被同监室在押人员拳打脚踢、脚踩及用塑料枝条、鞋子抽打头、颈、胸、肩、背、腿、臀部等部位共近200次1200余下,扯耳朵7次11下,用烟头烫2次……”除此而外,莫有文还被人“开炮”五六次,即让他背靠墙站好,由他人用拳头反复击打他胸口。起诉书还称,莫有文还曾反复被浇灌冷水、挨饿和彻夜赶工等,至于睡地板、盖湿被子睡觉和抢走棉衣罚冻等,更是家常便饭。
2014年5月29日,媒体曝光后做的第二次法医鉴定称:“莫有文在看守所羁押期间,在长时间、反复遭受饮食不足、寒冷、睡眠不足、殴打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导致营养不良症、低血糖症并发肺炎致多脏器功能衰竭而死亡。”
在莫有文死后,负责4号监室的管教陈崇冬、分管管教的副所长谢昌昌及协警暨旭相继被立案。追究的罪名,都是涉嫌玩忽职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