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日报讯 (记者涂端玉)本报记者从国家食药监总局官网获悉,近日该局与海关总署、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的通告。据悉,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
食药监总局要求所有冷冻仓库、肉食品经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企业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承储、购买、销售来源不明的冷冻肉品。
2014年以来凡承储、购买、销售过来源不明冷冻肉品的生产经营者,要于7月底前向所在省级或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主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