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1月5日电 (记者姜琳、邹伟)随着我国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加大,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也愈演愈烈。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最新数据,仅今年4月至今,全国已破获地下钱庄转移赃款案件92起,涉案金额8000多亿元。“从破获的案件看,地下钱庄涉案金额越来越大,交易手段愈发隐蔽,且日益成为贪腐资金的‘洗钱工具’,甚至一些银行人员也当起了‘中介’。”国家外汇管理局管理检查司处长欧阳雄近日向新华社记者独家介绍当前地下钱庄的新动向。
大量赃款在地下钱庄“洗白”,手段隐蔽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
据公安部副部长孟庆丰介绍,地下钱庄不但涉及金融、证券等经济犯罪,还日益成为各种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通道,成为贪污腐败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的“洗钱工具”和“帮凶”。尽管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地下钱庄违法犯罪活动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涉案地区呈蔓延扩散态势。
据介绍,在刚刚侦破的“上海操纵期货市场高燕案”,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地下钱庄”将近2亿元的非法获利转移出境;此前备受关注的挪用公款8亿元的“中国银行高山案”“周口中储粮案”等也是利用地下钱庄转移赃款。
近年来,地下钱庄资金吞吐量逐渐放大,经营的业务品种也日趋多样,从过去的外汇买卖、汇兑已经扩大到提现、信贷、融资结算等多项业务,几乎成了“地下银行”。与之而来的,却是监管部门对资金账户调查取证变得异常艰难。
欧阳雄介绍,地下钱庄往往通过“境内人民币、境外外币平行交割”的对敲方式,实现非法资金转移。这样的资金交易隐蔽,监管视线很难触及。在对敲方式难以满足需求的情况下,地下钱庄还会通过大量注册空壳公司、伪造单证、虚构交易,从银行渠道转移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