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起凶案发生于1998年至2002年之间,致6死1伤。4人在一审时被定罪:3人死刑,1人获刑7年。4年后,因证据不足,南阳市检察院在发回重审阶段撤回起诉,4人从看守所释放,接着被南召县警方监视居住6个月。因侦查无进展,警方解除监视居住。
虽然走出了高墙恢复自由身,但杜强等4人一直没拿到警方的终止侦查决定书,让他们难以对被多年羁押的经历申请国家赔偿,更苦恼“嫌犯”与“清白者”之间的摇摆身份。
1月27日,接到法官的短信,44岁的李晋飞哭了。
法官告诉他,他和杜强、向东的国家赔偿申请在1月20日已经立案了。
从2005年底被抓,到2007年被判死刑,再到2011年被释放,他们三人经历了别人难以想象的人生。
重获自由4年多了,他和杜强、向东三人找了大大小小的国家机关超过300多次,“今天,有领导客气地关心我,还是第一回。”李晋飞说,他当即给自己的律师打了个电话告诉喜讯,然后又给法官回了条情绪复杂的短信:“不知是喜还是悲。”
而在1月26日,杜强三人的“同案犯”蔡见顺的国家赔偿申请,也在南阳中级人民法院获立案。
“命案必破”与测谎
“测谎五分钟后,让我蹲在地上,呵斥我老实点,坦白从宽。”李晋飞说。
如果从被抓那天算起,已经10个年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