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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学生事件,新华社记者愤懑三问有失职业水准

2017-04-07 来源:  作者:
摘要:4月6日,新华社记者一篇题为《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需要多久——三问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的报道火遍了网络,让原本已经有些平息的舆论,再次掀起高潮。不少网友,在看了

4月6日,新华社记者一篇题为《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需要多久——三问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的报道火遍了网络,让原本已经有些平息的舆论,再次掀起高潮。不少网友,在看了报道后,纷纷转载,甚至还有网友将报道此事的两位记者,推上了道义的高地,将其视为正义的化身。

 

新华社记者该不该三问真相呢?问没有问出民众关心的焦点呢?。从各大媒体的转载报道和网友的点赞来看,答案显示是肯定的。但是,记者在报道时,字里行间透露出来一种强烈自我愤懑情绪,笔者在读了之后,不经感慨,国社记者如此撰写新闻稿件真是有失职业水准。

 

因为采访不顺利,中间经历了一些波折,记者就在新闻之中大发牢骚,大吐苦水,这样的写作还有什么新闻客观可言?虽然笔者知道,新闻写作中也有突破“零度视角”进行写作的佳作,如《奥斯维辛没有什么新闻》,但是就算是这样的经典新闻稿件,其情感的表达还是比较内敛的。如《拿出澄清谣言的事实需要多久——三问四川泸县校园死亡事件》这样主观情绪浓烈的新闻报道,笔者在大开眼见的同时,也大跌眼镜。

 

这则所谓的报道,实际上更接近一篇表达个人情绪和观点的评论文章。但是,令人尴尬的是,不管是媒体也好,网民也罢,都将其看成了国社记者撰写的一篇新闻。这种打着新闻旗号且掺杂了诸多私人感情的追问报道,模糊了公私界线,也模糊了客观与情感的边界,必然会陷入迎合民众或者诱导民众的争议之中。对此,笔者也有三问:充斥了太多私人情感,该记者的报道还客观全面吗?该记者没有借助媒体公器泄私愤的嫌疑呢?该记者会不会进行了选择性报道呢?

 

新闻最重要的是客观,至于其中的对错,应交给读者去判断。用事实说话,是新闻之所以称为新闻的重要原因之一。而尽可能的采访到事实,还原真相,这是记者需要努力的做到的。笔者读过一些卧底记者写的新闻报道,虽然他们也遭遇了各种探求真相的曲折,但是他们在写作时大多都是比较克制自己的主观情感的,遵循着用事实说话的职业操守。而该记者呢?因为采访不顺,就愤懑追问,怎么看身上都有些被大媒体光环宠坏了的傲慢和撒娇。

 

在报道中,该记者批判官方通报、指责地方官员、发出连续追问,表面上他颇有些为正义代言的意味,可实际上,他却将一名记者该有的职业基本要求和操守,都抛到了脑后,这是缺乏职业素养的表现。当地政府信息公开不得力,或者其他舆情应对存在问题,难道一个记者非要通过情绪化的表达,才能进行报道吗?

 

主观情绪如此浓烈的报道,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报道的权威性和真实性。一个追问真相的报道,居然报道本身的真相都值得怀疑,这无疑是一种讽刺,更是该记者职业水准低下的写真。

 

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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