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国家的人都喜欢安居乐业,有家的地方才能安居,所以有一套自己的房子也就有了一个固定的家。所以现在很多人都在为了买房努力奋斗着,可是已经买了房的业主也有提心吊胆的,虽然钱都付了并且入住了4年多了,可是房子却迟迟不是自己的。这到底怎么回事?
据了解,在2015年7月份,黄先生在中山西区的某个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感觉房子价格、面积和地理位置都比较合适,是一套小型公寓。同年9月份,黄先生就接到了收楼通知,他们还签了一个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而且买房的时候国土局的备案表也已经下来了。因为房子在国土局已经备了案,契税也交了,所以黄先生觉得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了。而且当时整栋楼大概200多户业主统一收楼,所以也就没有太多顾虑。
可是现在黄先生一家已经在这里住了4年了,可房产证却迟迟没有交到自己手上。没有房产证也无法证明自己就是房子的主人,所以心里总觉得不太踏实。而且当初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上有明确说明,办理收楼的720个工作日内会办理房产证。从2015年9月份开始算,720个工作日过去了,到2019年的6月份已经是最长期限了。但是合同上还有个约定,如果超过了720个工作日,开发商最长还可以拖90天。
也就是说最长时间到9月底,开发商就要支付黄先生一定的违约金了。可是现在9月都已经过了一半了,合同约定的日期也过了,可是办理房产证的事还是没有着落。这让黄先生非常无奈,也非常担心。
其实有这种情况的不止黄先生一家,还有更早买房的业主有同样的困扰。周女士说她在2014年4月份就买了房,可是约定的720天都过了两年多了,开发商还是没有给房产证。其实这样的问题不少业主都去问过,开发商刚开始说没过关,后来又说已经在积极办理相关材料。反正拿不到房产证各位业主心里都有些不放心。
为了了解到底是怎么回事,记者来到了开发商办公地点,不过工作人员表示:“老板不在,刚才也咨询过律师,我们需要一个统一的回复。事情的来龙去脉,明天就可以给你。”除此之外工作人员并不愿意多说,后来也没有再收到开发商的任何回复。
没有办法记者又联系了中山市西区住建局,副局长表示,在得知情况后已经立即向开发商了解了情况,也去查了下楼盘办证的进度 ,大概在月底竣工备案的验收就可以完成,最迟在年底之前可以拿到房产证。副局长还表示,之后会继续跟进此事,尽快把个位业主的房产证办下来。
房子买了4年都办不下房产证,而且已经过期很长时间,开发商也确实该给个说法。不过幸好现在走了程序,也得到了解决,还有了期限,所以各位业主也不用再担心了。
记者采访了国内知名房产律师团队“特顾律师团”创始人钟誉峰先生,钟誉峰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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