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核电领域的顶层法律,《核安全法》已经确定于明年年中送交全国人大讨论。其中,保证公众参与核电站规划和审批被写入《核安全法》。
“公众不同意,核电站肯定不会建。”国家能源局人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透露。
顶层大法保护公众话语权
据了解,目前中国与核相关的法律法规较为全面,但是缺少一部顶层大法,而将在2016年推出的《核安全法》将担当此重任。
资料显示,2013年,《核安全法》正式进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2014年,在《核安全法》立法过程中,国家核安全局提出了涉核领域法规体系顶层设计方案。
据了解,《核安全法》也可以在相关领域弥补我国核安全法律制度空白,如核事故损害赔偿、核安全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等。
华东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总工程师冯建平向记者介绍,原本业内想推动原子能法,但是考虑到难度很大,所以最先做了《核安全法》,《核安全法》已经列为一类立法项目,有可能在明年年底会对外公布。
其中公众参与内容包括,邀请新建核电站所在地的官员和相关人士参观已经建好的核电站,以及加大公共网络宣传,这些以前是忽视的。
此外,“还有环评和安全评价,都要公示征求大家意见。” 冯建平表示,“以前也都有,但是现在更加明确了。”
记者向核安全局人士求证,是否公众反对意见较大,项目就会停止。该人士表示,“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