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资讯 > 热点聚焦

15省份修改计生条例 北京产假最多可休7个月

2016-03-26 来源: 光明网 作者:
摘要:15省份婚假、产假一览表。  24日,北京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取消晚婚假,并增7天婚假,女职工产假最多可达7个月

  北京、浙江、江西、福建、广东、湖北、山西、辽宁8个省份,都明确给予男方陪产假或护理假15日。

在15个省份中,广西、宁夏两地的陪产假时间最长,均达到25天之多,四川省其次,护理假为20天。

  除了规定陪产假或护理假天数,不少计生条例中都明确强调,男性享受陪产假期间将视为正常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例如,四川新修订的计生条例中规定:“生育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广西方面也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5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25日。休假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其工作单位不得扣减。”(张尼)

 3/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热门推荐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