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目前不少东部省份已经对扶贫开发实行“自我加压”,其脱贫标准甚至高于国家标准。
看点二:考核引入第三方评估
考核办法明确公布了扶贫开发工作成效四大考核内容,包括减贫成效、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扶贫资金。
其中,有的指标还进行更精细的划分,如减贫成效指标包括三个方面: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量减少、贫困县退出、贫困地区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情况;精准识别指标包括贫困人口识别和贫困人口退出两项。
值得指出的是,考核指标的数据来源除了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全国农村贫困监测等“官方”数据外,还将适当引入第三方评估。由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委托有关科研机构和社会组织,采取专项调查、抽样调查和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相关考核指标进行评估,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使各项脱贫数据更加可靠、更加公正。
另一方面,扶贫成效考核除了贫困人口数量、贫困群众收入等脱贫“硬指标”外,也包括一些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的“软指标”。在精准帮扶考核内容中,考核指标为第三方评估产生的“群众满意度”,这意味着贫困群众在脱贫成效考核中也将拥有“发言权”,有效避免“数字脱贫”“被脱贫”现象。
看点三:剑指“数字脱贫”问题
动真格就不能怕问题。此次印发的考核办法明确列出考核中可能发现的6个问题,直指扶贫开发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假作为”。
长期以来,由于“贫困县”的帽子可以带来政策上的诸多“好处”,导致很多贫困县不愿“摘帽”,甚至存在“戴帽炫富”“争戴贫困帽”现象,不仅严重影响扶贫开发工作的正常进行,也使得大量扶贫资金难以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