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中国社会科学院举行大型研讨会,集中各个领域的专家,研讨当前房地产走势。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住房发展(2016中期)报告》建议,抓住目前机会,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开征房产税。
上述报告之所以建议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开征房产税,大概是因为全国房地产市场目前出现严重分化,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房价迅猛增长,但三四线城市房价上涨慢,甚至是负增长。建议开征房产税,是想给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楼市降降温,“等一等”三四线城市,以使楼市均衡化发展。
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一线城市住宅价格累计上涨12.79%,和去年同期相比,涨幅扩大7.62个百分点。这主要是前几个月房价疯涨造成的,6月房价涨幅前十名中已无一线城市,而是南京等部分热点二线城市领跑国内房价。显然,这些楼市热点城市开征房产税有利于楼市降温。
开征房产税的确要有合适的时机,目前比较适合在房价热点城市推行。而且,房产税被认为是抑制房价上涨的“长效武器”,舆论呼吁已久。以开征房产税来稳定房价,不仅有利于楼市可持续发展,也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因为近年来流行的一句话就是“做实业不如炒房产”。另外,还能减少行政干预楼市。
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即便是房价热点城市,目前也未必适合开征房产税。众所周知的一个常识是“税收法定”,如果现在开征房产税,明显缺乏法律依据。1986年颁布的《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即目前对居民住宅征收房产税没有法规依据。
根据《立法法》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制定法律。这意味着只能等房地产税法出台后,才能名正言顺开征房产税。目前,房地产税法仍处于立法过程中,种种迹象显示一两年内正式出台的希望不大。也就是说,如果目前开征房产税,只有市场基础而没有法律基础。
有人可能会说,虽然没有法律依据,但上海与重庆两个城市已经征收房产税5年多了。我们要意识到,这仅是一种试点,而且是在《立法法》2015年修改之前。即使如今可以在一线城市和热点二线城市试点征收房产税,但过去几年试点的两个城市,看上去效果并不理想,恐怕会影响决策者的信心。
据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日前透露,房地产税迄今已经试点征收了5年多时间,但操作难度很大,有的地区税收成本甚至和税收收入相当。另外,一个地区征收房地产税,使得人才向周边地区转移。这说明围绕房产税有待解决的问题还有很多,假如仓促征收,非但达不到目的,而且还有各种副作用。
再者,几年前多个城市曾对征收房产税异常热情,近两年却很少公开提及房产税,大概也没有为开征房产税做好充分准备,这主要有三个原因:一是试点征收情况不理想,影响信心;二是法制基础还未建立起来;三是地方政府仍依赖于卖地收入,房产税收入无法取代土地出让金收入。
从务实角度来说,既然目前征收房产税缺少法律基础,操作问题没有真正解决,一线城市只能从严实行限购政策;热点二线城市应该早日恢复限购,甚至从严限购。当然,立法机关也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吸取试点征收教训,借鉴国外房产税征收经验,听取社会意见,让法律授权的房产税早点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