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红太阳公司分析从供给侧的角度来看,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的此轮深度调整,在很大程度上是供给侧方面出了问题。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最新统计数据,截止到2015年12月底,中国已有436家文物艺术品拍卖公司,年成交总额达300多亿元。一方面,中小型拍卖公司的拍卖会越来越难办。据不完全统计,与2014年同期相比,约一半的北京拍卖公司取消或延迟了2015年的艺术品春拍和秋拍。另一方面,拍卖公司的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虽然北京保利、中国嘉德、北京匡时、杭州西泠、北京翰海、广东崇正、上海朵云轩、北京诚轩、北京荣宝、北京华辰这10家拍卖公司2015年的市场规模较上一年均有减少——上拍量减少了13.96%,成交量减少了13.40%,成交额减少了15.38%。但近4年来,上述10家公司的年成交总额基本上稳定在150-200亿元之间,同期的全国文物艺术品拍卖成交总额则基本稳定在300-380亿元之间。
这意味着,在这一轮的中国艺术品拍卖行业大洗牌过程中,由于优质拍品资源稀缺,一些实力较弱的中小型拍卖公司已经由于拍品征集能力较弱而处于了市场边缘。但优质拍品的表现依旧不俗。2014年的中国内地拍场仅有1件成交价过亿元的拍品,2015年的中国内地拍场则有6件成交价过亿元的拍品。由此可见,在中国古代和近现代艺术品的首轮大规模换手潮结束之后,精品、生货、硬货的征集难问题已经成为了拍卖公司普遍面临的“老大难”问题。
一、需求端现状
从需求端的角度来看,需求的结构性不旺也是中国艺术品拍卖市场深度调整的重要原因。一方面,受供给侧缺精品、缺生货、缺硬货的影响,很多“老钱”感觉没有可花之处。但只要拍卖公司能够提供有价值的拍品,依然会受到市场的热捧。精品夜场和特色专场的热度就并未受到市场环境的太大影响。
以精品夜场为例,2015年北京保利十周年秋拍近现代书画夜场
(一)和近现代书画夜场
(二)的成交率分别为81%和80%,同期举办的两个近现代书画日场的成交率则分别为61%和41%。2015年北京保利秋拍现当代艺术夜场的成交率为83%,而20世纪中国艺术日场的成交率仅为54%。以特色专场为例,上述10家公司在2015年共推出了15个近年来的市场热点——与宫廷艺术相关的专场。上拍695件(套),成交482件(套),成交率为72.20%,成交额为13.97亿元。与2014年相比,成交量增加了131件(套),增长幅度为23.19%;成交额增加了5.89亿元,增长幅度为72.90%。
另一方面,前几年入市的“新钱”却普遍发现中国艺术品市场的钱并不像一些媒体和某些专家所鼓吹的那么好赚。尤其是在中国艺术品市场高位运行时抱着“短、平、快”心态入市,甚至负债投机的“新钱”,面临着市场腰斩行情、交易成本太高、负债成本不低、回款周期偏长等一系列问题。先吃螃蟹者的财富缩水现象当然产生了比较负面的放大示范效应。
三、艺术品拍卖行业困境
中国艺术品拍卖公司以春秋大拍为主要甚至惟一业务板块的传统经营模式已经越来越难以适应市场的发展和交易的节奏。
第一,运营成本高。根据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的统计数据,中国艺术品拍卖公司在2014年花在广告宣传、出版印刷、预展巡展等方面的直接支出为7.53亿元,占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24.34%,占行业主营业务成本的38.89%,而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第二,交易成本高。中国艺术品拍卖行业在2014年对买卖双方实际收取的平均佣金率为15.43%,高居整个拍卖行业之首,是拍卖行业平均佣金率的10倍多。假如一买一卖的话,那么,交易佣金就占到了成交价款的3成以上。第三,交易时间长。从征集、上拍到结算,即使一切顺利,委托人往往需要几个月时间才能顺利拿到货款。第四,成交率不高。中国艺术品拍卖行业在2014年的整体成交率为 46.71%。第五,结算率偏低。截止到2015年5月15日,中国艺术品拍卖行业2014年度的成交货款只有不到55%完成了结算。换句话说,中国艺术品拍卖的成交结算率仅为25.69%。这意味着,每四个委托人,只有一个能最终顺利拿到拍卖价款。这种交易效率显然已经很难满足很多客户的现实需要。
四、“互联网+”与“金融+”的转型发展趋势
对于中国艺术品拍卖公司来说,要想走出前述困境,就必须花大力气进行创新和转型。一是积极拥抱“互联网+”。网络拍卖既是降低长期运营成本,从而降低拍品交易成本的重要手段,也是缩短交易时间,提高交易效率的重要途径。从提供入门体验和培育潜在市场的角度来看,中国艺术品拍卖行业不仅需要“高大上”的春秋大拍以及相关夜场和专场,而且需要接地气、高频次、结算快的网络拍卖。
就目前的情况而言,尽管一些拍卖公司已经敏锐地意识到网络拍卖的重要性,并且正在积极探索。然而,为数更多的拍卖公司还处于观望和纠结状态。事实上,拍卖公司的“互联网+拍卖”未必一开始就进行大张旗鼓的变革,不妨先从边缘切入进行“微创新”。例如,卓艺集团的网拍网展就是传统的电话委托征集拍卖在新技术条件下的升级版。诸如此类的微创新,不仅能够同传统的拍卖方式有机融合,而且可以为客户提供更丰富、更深入、更便捷的参与式体验。
二是积极探索“金融+”。近年来的艺术金融创新主要集中在产品上,很少涉及企业。事实上,拍卖公司既是艺术金融产品创新的最佳企业主体,也是财务投资者参与艺术品市场的最佳投资对象。首先,拍卖公司的艺术金融产品创新可以有效规避金融机构创新时所面临的因专业门槛而产生的一系列道德风险和交易成本。其次,拍卖公司的艺术品消费信贷等特色金融服务既可以增加艺术品的流动性,从而推动和维持市场繁荣,也可以提升服务质量和增加利润来源。最后,拍卖公司不仅是最适合上市融资的文化企业之一,而且是广大投资者通过资本市场间接分享艺术品市场长期回报的有效渠道。值得一提的是,由于现行《拍卖法》的限制,最可行的拍卖公司金融化之路就是在成立包括拍卖部门、经纪部门、金融部门等在内的综合性文化产业集团的基础上谋求上市融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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