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江都分局交通警察大队新区中队、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江苏省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扬州路救办江都受理网点及时有效合作,成功运用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为一起交通事故两位受害人尹某,宦某分别垫付抢救费98538.18元和65932.41元,使两位受害人尹某,宦某得到及时抢救,脱离危险。
近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到黄海南路滨江岗地段,与宦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导致宦某与乘坐人尹某受伤。受害方宦某与乘坐人尹某系夫妻二人,年龄偏大,平常在菜场买菜贴补家用,儿子也常年在外打工,儿媳在家带孩子,两人伤情严重,医院初步估计要30几万,肇事驾驶员孙某是正常工薪家庭,面对高昂的医疗费,一时间两个家庭都愁眉苦眼,事故发生后新区中队办案交警面对此情,迅速向江苏省紫金保险道路救助基金扬州路救办江都受理网点申请垫付救助。江都受理网点专员于第一时间前往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一方面主动与医院沟通协调对受害人先行抢救,一方面协助受害者家属办理相关垫付申请手续,成功帮助受害人两位受害人尹某,宦某分别垫付抢救费98538.18元和65932.41元,使伤者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治疗。
近日,该笔垫付款已经顺利支付到抢救医院的账户,解决了受害人的燃眉之急。扬州路救办江都网点自运行以来对辖区内各类申请案件积极受理,协助受害人办理申请手续,特别是对经济困难人群的垫付工作更加积极主动,真正做到“应垫尽垫”,“公益救助,免费申请”,为保障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有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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