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许将将)近日,有关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认为某烟花爆竹企业因违法用地不予换发经营许可证而停止经营的报道,引起反响和关注。日前,又接到多名群众投诉,反映江苏省南通市多家烟花爆竹企业存在违法用地却换发了经营许可证而照常营业的情况。为此,记者进行了实地调查。
7月8日,记者来到南通市通州区,走访了解部分企业在违法用地的情况,却通过了经营许可证审批,一直在正常经营。
对此,记者前往南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了解情况。来到了信访科按要求填写相关举报投诉材料后,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办公室蔡主任接受了记者采访。蔡主任表示,通州区烟花爆竹类企业的土地问题,需要去属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市局对通州分局只是进行业务指导,对其具体执法和监管情况不是很了解。记者问其是否有相关数据材料,蔡主任表示“没有”。
7月9日,记者于来到南通市通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了解情况。该局执法大队史队长接待了记者。记者询问投诉者反映的上述几家企业违法用地的情况是否属实,史队长表示:四家花炮企业用地尚未完成合法手续。记者问:既然是非法用地,为何上述四家企业的办公建筑依然存在,没有依法拆除?执法大队又是如何进行处罚和日常巡检的?史队长表示:早在2011年和2013年就对这四家企业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认定:四家处罚单位因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
而对于“上述四家企业的建筑依然存在,企业为何还能在违法用地上正常经营至今”的询问?相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只在土地违法行为上进行处罚,至于是否正常经营不属于他们的职权管辖范围。四家企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已经移交给了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由法院作出判决。当记者要求提供移交给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的相关卷宗序号,对方予以拒绝,并建议记者去法院了解相关情况。
当天,记者赶赴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了解情况,接待记者的相关人员在了解记者的来意后,表示需要查阅下系统才能确认。
7月10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王主任与记者取得联系。他明确表示:在他们的文档系统内没有查阅到这四家当事人的相关处罚文件,如果南通市通州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移交过来是能查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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