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中泰信托自行筹集资金,投向青海省内其他信用记录尚可的主体,用以置换青海省投该笔债务。但青海省方面提出了放大六倍杠杆,成本5%、借款期限5年以上的置换方案。即:按现有债务规模,我司需再向青海省其他主体提供30亿5年期以上的融资,青海省方面才愿意配合置换现有的5亿债务。
青海省投债委会6月底开完第一次会议后,近半年过去了,第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仍无相关信息。此前,中泰提交的债务化解方案建议等也一直没有得到明确反馈。等待化解方案无望的投资者将目标转向了中泰信托……
近期,新浪财经连续三次发布恒泰18号投资者组织召开媒体发布会的信息,该发布会12月23日如期在上海举行。发布会现场,投资者代表介绍了项目情况、提出了8个疑问,中泰信托董事长和处置小组成员、青海省投代表意外出现在现场。投资者代表现场表达了诉求,不但希望本金全额兑付,还要预期收益,以及青海省投支付违约金。
恒泰18号,是中泰信托2017年发行的信托计划,向青海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省投”)提供融资48040万元,涉及159名投资者。信托单位分9期成立,期限2年,各期信托单位原定于2019年5月11日至2019年8月8日陆续到期结束。青海省投的股东为青海省国资委(58.4%)、西部矿业(20.36%)、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13.41%)、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7.83%)。
投资者代表提出的疑问,主要集中于中泰信托的实控人不阳光影响风险项目的解决、中泰信托对项目的管理不审慎引发风险和及时采取行动、中泰信托一直未能代表信托受益人与融资方青海省投达成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
现场投资者代表质疑中泰信托股东不“阳光”,影响信托产品出现问题时股东不能出面协调和解决问题。华东信托公司的人员表示“青海,目前看,除了美元债,其他的都已经爆雷,银行、信托、租赁一堆金融机构陷于其中。根据公开信息判断,青海省投自身应该无力偿付债务,要看政府的态度,包括美元债利息支付,市场传说也是政府协调的结果”。对于阳光化进展,中泰信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推进工作一直在进行中,但目前尚未最终完成”,谈到预期,工作人员说“我们始终相信公司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有意愿有决心有能力处理好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阳光化问题。据我们所知,股东、德瑞信托计划受益人正积极推动相关工作,严格落实监管要求,争取早日完成整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推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投资者代表在现场主要质疑了中泰在推介、信批、未能及时预警并对青海省投的财务风险采取措施等问题,并现场祭出了银监局给投诉的投资者回复内容中的信息。中泰信托工作人员表示所有工作的出发点是受益人利益最大化,“2019年3月29日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起诉状》,请求法院判决青海省投按约还款。此后,该案件管辖权被移送至西宁中院,并定于2020年1月7日开庭审理。”,并介绍了所做的工作“在恒泰18号项目提前到期并进入风险处置阶段以来,我司与青海省投、青海省国资委、金融办等有关单位多次协商,希望青海当地重视涉众集合信托产品的特殊性、敏感性,争取能够优先予以化解,以免造成社会悲剧,但多次努力均未能达到预期效果。”
可能的法律风险,有一个可循的例子是云南信托“承兴案”,在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出示的监管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提到“监管关于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问题,建议投资人走法律途径”。
有媒体在现场问到是否投资者将对中泰信托提起诉讼,投资者代表表示现阶段未提起诉讼,但保留诉讼的权利。法律资深专家对此评论,在“卖者尽责,买者自负”原则下,存在着谁来认定责任并按认定结果承担责任的问题,而目前的司法环境下,打官司耗费的时间和精力都很长,大部分投资者维权不太会首选诉讼。
中泰信托在回复中提到“我司与投资人的目标始终是一致的,我们坚持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信托法律文件约定,积极、审慎履行受托人职责,维护和保障投资者利益,委托人若有需要我司提供法律或其他利于项目解决的援助,我司可以在信托财产承受范围内提供相关援助工作,并可先行垫付法律援助金200万元。”
此前,无论是对国内债务和美元债处理的双标问题,还是久久没有回应的解决方案,都让投资者积累了很多怨气。从现场投资者情绪看,部分投资者情绪较激动,甚至临时调整了会议议程,缩短媒体发布会时间,改成投资者代表和中泰、青海省投继续沟通解决方案。据投资者反应,在现场,青海省投的代表表示青海省里很重视,会将投资者的诉求带回去,之前一直在做方案,始终在努力化解。
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在会上表示“投资者组织召开的媒体发布会引起了青海省人民政府、青海省国资委等单位的高度重视。
上周,12月19日,青海省国资委副主任汪贵元带队,青海省投董事长程国勋等一行到中泰展开了新一轮磋商,包括今天的会议现场,青海省投也派代表参加。双方就以债务置换解决投资者资金的思路基本达成一致。
具体为,中泰信托自行筹集资金,投向青海省内其他信用记录尚可的主体,用以置换青海省投该笔债务。但青海省方面提出了放大六倍杠杆,成本5%、借款期限5年以上的置换方案。
即:按现有债务规模,我司需再向青海省其他主体提供30亿5年期以上的融资,青海省方面才愿意配合置换现有的5亿债务。因该条件过于苛刻,双方仍在继续协商之中,但只要青海方面能够配合拿出主体用于债务置换,且我司筹集的资金得以全部用于解决投资人的资金兑付,我司将全力推动置换工作落地。”中泰信托业务副总裁陈健作为项目负责人,也在现场表示,目前仍在积极与青海方面协商,准备可以合作的主体,力争形成切实有效的债务化解方案。
现场也有媒体问到中泰信托此前提到与投资者有过多轮沟通,并准备了相关处置方案,但个别投资者对方案不满,到底是什么方案。中泰信托董事长吴庆斌表示“此前参加过几次与投资者面对面的沟通,最近一次与三十多位投资者就原来提过的2年时间完成本金兑付的方案基本达成一致,原来公司处置小组已经在准备受益人大会和会议文件。”
到底青海省投项目会何去何从?中泰信托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中泰信托也有意愿配合政府法治化、市场化地化解风险。只有利用各方的资源,齐抓共管,才能形成合力,早日解决债务,最终真正维护社会公义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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