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垃圾分类的进一步推进,大件垃圾的规范化管理势在必行。前段时间,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加强本市大件垃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此次《意见》的颁布,可谓是对大件垃圾投放问题做出了硬性要求,并提出了坚持产生者付费。按照产生者付费原则,产生大件垃圾的居民合理承担大件垃圾清运费。
根据《意见》提出的“谁产生谁付费,多产生多付费”要求,居民投放大件垃圾可选择三种方式:一是预约上门回收;二是投放至大件垃圾投放点;三是自行运送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居民将大件垃圾投放至分类投放点,应支付清运费,具体费用由市场调节;需上门搬运的,应支付上门搬运服务费;自行运至指定的大件垃圾拆解处理场所,可不承担清运费。
这是什么意思呢?也就是说生活在北京的居民如果不把大件的垃圾自己拖运到固定场所进行拆解,就需要支付清运费、服务费等相关费用。鸿翔环卫给大家打个比方,你家沙发坏了想换一个,你打算把旧沙发放到楼下的垃圾桶,这种时候你就需要支付清运费,要是搬不动,想请人上门搬,还需要另付搬运费。
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才被称为大件垃圾呢?鸿翔环卫通过相关资料查询得知,大件垃圾是指居民日常生活中废弃的床架、床垫、沙发、桌子、椅子、衣柜、书柜、家用电器等体积较大物品。其中废弃家用电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规定进行处理。
看到这里,很多粉丝朋友又会问:“回收的大件垃圾如何处理?”对此,《意见》也给出了答案:资源化无害化处理。
大件垃圾拆解后的产物,应采用适宜技术进行资源化处理。具有再生价值的成分纳入再生资源利用渠道,残余物纳入生活垃圾处置渠道,实现资源化、无害化。收运服务单位应与管理责任人和拆解处理场所建立联单制度,记录大件垃圾的来源、数量、去向等情况,确保大件垃圾处理安全、环保、物流可追溯。
虽然大件垃圾投放的相关政策还只是在北京实施,但随着中国“碳中和”趋势以及环保政策的进一步缩紧,可以预料的是,大件垃圾收费未来必将想当初的“垃圾分类”一样,在全国进行推广、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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