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学家夏学銮将那些以盈利为目的的‘职业打假人’比作‘不良商业生活孕育出来的寄生虫’。俗语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因为有假,他们才有存活的空间。客观上来讲,这些人对于市场的净化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仍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的代表。”网络上有这么一段话很好的对职业打假人进行了诠释。以道德为幌子,用弱势群体做诱饵,把法律当枪杆造就了这样一个群体。
如今的“职业打假人”从王海时代的个人IP炒作早已成为团队配置精良的“专业服务机构”,他们通过收购各地一些小型律师事务所,低薪招聘大量律师、调查员等方式,以知识产权保护、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咨询名义,谋取更大的市场利益。
正尚律和通过自己原有的实体客户顺藤摸瓜,找到了一些相关的互联网平台,并通过大数据及人工搜索手段,将他们的历史数据全部“爬”了一遍,真的找到了重大“漏洞”。
在很多互联网开放平台的历史数据里(尤其是2015年实名认证之前),沉淀着很多品牌信息。这些品牌信息是谁注册的?无法溯源,即使是当时品牌商的人注册的,但现在早就无法证明。只要这些品牌信息得不到现在品牌商相关负责人的认可,那么拿现在的知识产权法去看,百分百属于侵权。照此来看,对于正尚律和事务所来说,真的是非常大的线上“红利”。
正尚律和及时调整业务转型,经过几个月的调查、摸索和业务跟踪,实践出了一条业务模式:第一步,以合作、咨询名义接触互联网平台(B2B为主)。第二步,评估这些互联网平台在战略合作上的可能性(比如客户资源共享、法律咨询服务),如果可能性较大就正常合作。如果可能性较小,就进入第三步,采取B计划。第三步,对这些B2B平台的历史信息进行检索,将归属权品牌信息全部整理出来,然后由业务人员与品牌商核实。业务人员和品牌商商议,以维权名义,对B2B平台进行诉讼赔偿。第四步,与品牌商达成“合作意向”后,双方进行公证、授权。第五步,正尚律和事务所撰写诉讼函,发送至B2B平台。随后的处理办法有两种,一种是,给正尚律和事务所交纳和解金,另一种是,走法律程序,所有的最终结果都是B2B平台选择和解。
这种业务模式对于品牌商来说是无本净利的好事,还可以帮助自己维护版权,相对于正尚律和来说,也是利润率极高的产业。而对于B2B平台尤其是有10年以上历史的互联网信息开放平台,或死或伤,与其何干?毕竟,法律对没有给出明确的“历史信息改错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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