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石家庄市新华区检察院办了三起案件,这三起案件有一个共同的“受害者”:张某红,“实施诈骗”的都是她的债权人或经济纠纷相关人。
一年时间不长,一个区检察院办了三起案件,“受害人”是同一个人,“实施诈骗”都是她的债权人或经济纠纷相关人。
这么小的概率,在这么小的地方居然严丝合缝地对上了。
这四个“诈骗”嫌疑人的姓名分别为:马红涛,刘某林,姜某国,彭某红。
马红涛,2017年4月12日被拘留。
彭某红,2017年5月16日被拘留。
刘某林,姜建国后来陆续被拘留。。
房地产开发项目买卖引发的两起“诈骗”案
下面我们从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刘某林+张某红”,看看会有哪些蛛丝马迹。
以下是搜索的部分结果:
法院文书号为:(2014)石民六终字第00542号,案件名称为:刘某林与河北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法院文书号为:(2015)石执复字第00029号,案件名称为:河北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刘某林与河北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申请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执行决定书。
河北江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信息,我们查阅企查查app,可以看到现在的股东为刘某、刘某昌,原股东为张某红、方某梅。根据法院的判决书(2015)石执复字第00029号可以看到张某红一直是这家公司的经理,实际情况一直是实际控制人。
另外再看看判决书(2014)石民六终字第00542号。
一审判决结果如下:
二审维持了原判:
通过(2014)石民六终字第00542号判决书可以看到张某红与刘某林、彭某红,姜某国原来是民事纠纷,而且通过此判决可以看到,河北江凯公司败诉了,刘某林,姜某国,彭某红,胜诉了,河北江凯公司需要支付给刘某林600万元,也就是说张某红需要支付给刘某林600万元。。
据姜某国的亲戚描述就是因为这个胜诉,彭继红、姜建国和刘树林才被整成两个诈骗的。具体细节可以看判决书内容,据说还是判决书显示的那些事。
这个事情很是蹊跷,不过从最后两个诈骗案件的结果看就更加蹊跷,因为在案件的起诉阶段,这两个案件都免于起诉,取保候审了。
马红涛讨要债务引发的“诈骗”案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安艳敏 张某红,可以搜索到法院文书号为:(2015)西民初字第02671号。原告安艳敏,被告张某红、李某萌、刘某昌也是民间借贷纠纷的案子。
备注一下:安艳敏是名义的出借人,柴立建是真正的出借人。
这起案子民间借贷纠纷如何被运作为诈骗案件的呢?
债主诈骗债务人,这从逻辑上也说不过去,先说一下案件的结果更是新华区公安机关和新华区法院也啪啪的打了新华检察院的脸,新华区公安局出具了不立案通知书,新华区法院也认定不构成诈骗。只有新华区检察院认为此案是诈骗案,并且给公安机关出具了《立案监督通知书》,这事又有些蹊跷。。
下面是案件过程:
根据张某红、刘某昌和柴立建、安艳敏于2016年1月22日签署的和解协议显示张某红、刘某昌欠柴立建、安艳敏100万元,担保物为李某萌名下冠城苑房产一套,双方经过协商约定张某红于2016年3月31日前归还借款本金,否则按月息2分支付利息。但是直到2016年12月,张某红分文未还,。
2016年12月15日,柴立建因没有时间,把张某红的100万元债权转让给马红涛,为此签订了《债权转让合同》,柴立建短信通知了张某红(有发给张某红的短信为证)。
2016年12月20日张某红准备以全款187万元的价格出售瑞国小区6-2-101房产给马某,马某正巧找到马红涛借款。张某红按照行业的风险控制惯例,于2016年12月20日在太行公证处公证委托马红涛全权处理售房事宜,包括收款(参见公证书复印件)。
在办理出售房屋过程中,张某红曾提到此房产有查封,是她自己搞的虚假诉讼。马红涛经查,张某红在北京有3套房产,石家庄5套房产,资产4000多万,债权人有10个以上,欠债3000多万,涉及官司十几个,属于典型的有还款能力,无还款意愿的老赖。(2016年2月张某红被裕华区法院上了被执行人黑名单)。
鉴于张某红的老赖行径,马红涛担心张某红再搞虚假诉讼查封冠城苑的房产,通过法院起诉程序收回债权更加困难,从而收回债权的可能性受到威胁的情况下,12月24日马红涛将张某红原本约定出售给马某的国瑞小区6-2-101房产以同等价格(187万)出售给赵光丽,计划将所售房款扣除张某红所欠的100万债务后,剩余款项返还给张某红,并且对另外一套房产解除抵押登记。出售完成后,让张某红来结算退钱(有发给张某红的短信为证)。张某红大怒,开始四处报案。
在房产过户之前,张某红找到中间人张守军调解此事,当时张守军提出让张某红偿还30万左右欠款,马红涛也同意不出售此套房产的收回债务,但张某红就是分文不还,马红涛是被逼无奈才通过通过使用合法的公证书出售张某红房产,以达到收回债务的目的,完全属于自力救济行为。
最后大家看看老赖是有多嚣张,此图为马红涛发给张某红短信,通知他结算。
发送日期:2016年12月25日
发送日期:2016年12月26日
通过以上三起案件我们可以到,老赖张某红的做事思路是,谁向我要钱,我就打击报复谁,哪怕是石家庄中院维持原判的案子,老赖张某红不仅抗拒执行,抗拒还款,而且想邪招,走歪路,诬告债主诈骗,把债主送进监狱,打击报复各位讨债的债主!
其目的就是欠债不还,再利用种种手段诬告债主,制造冤假错案,把债主送进监狱,想出来可以,第一债务免除,第二再拿几百万给她!
附马红涛一案相关证据:和解协议第一页
和解协议第二页
和解协议第三页
债权转让协议第一页
债权转让协议第二页
短信通知 发送日期:2016年12月24日
公证书第一页
公证书第二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