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等部门近日公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证行为的罚款规定,对未取得两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此举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要求,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能够平衡监管与市场需求,缓解城市打车难、约车难现象。取消罚款事项、降低罚款额度,并不意味着监管放松了。网约车行业涉及广大从业者的生计和百姓的出行安全,监管一刻也不能放松。从修改结果看,办法对严格准入、取得三证以及公平竞争、安全监管方面的要求并没有降低。有关部门仍要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运用更合理、更科学、更人性化的方式开展监管执法,严把准入关、排查隐患、提高透明度,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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