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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2021-08-22 14:48:30 来源:网络投稿 编辑:亚伦
摘要: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为严格遵守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5]292号)及《西安铁路局铁路营业线施工及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规范安全管理,保证既有线行车安全,保障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安全生产目标:杜绝责任行车一般事故;杜绝人身轻伤以上事故;确保每次封闭要点安全正点开通。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程经营生产安全过程中的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公司主管副处长负责。

⑵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性质,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监督实施。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对安全工作的检查监督。

⑶ 组织项目施工,聘用业务人员时,要根据工程特点、施工人数、施工专业等情况,按规定配备一定数量并且具备一定素质的专职安全检查人员,确定安全管理体系;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和承包方的安全责任和考核指标,并制定考核办法。

⑷ 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规范》的内容和要求,对分解到的目标、指标组织实施和定期检查。

⑸ 建立和完善用工管理手续,录用外协施工队伍必须及时向人事劳资部门、安全部门申报,必须事先审核注册、持证等情况。对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后,方准入场上岗。

⑹ 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组织落实工作,组织并监督工程项目安全技术交底制度、设施、设备验收制度。  

⑺ 领导、组织施工现场每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施工中的不安全问题,组织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解决;对上级提出的安全生产与管理方面的问题,要在限期内定时、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接到安全监察书和重大安全隐患通知单等,应立即停止施工,组织力量进行整改。隐患消除后,必须报请上级部门验收合格后,才能恢复施工。 

⑻ 依据公司、电气化局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和标准,及时发放从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和施工作业应配备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采用“四新”(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必须编制科学的施工方案,配备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装置和劳动防护用品,否则不准施工。

⑼ 组织制定并实施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发生事故时,必须做好事故现场保护与伤员的抢救工作,减少事故损失,按规定及时上报,不得隐瞒、虚报和拖延不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认真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吸取事故教训,防止重复发生事故。

⑽ 建立安全生产激励机制,定期检查各职能部门和员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对改善安全生产条件、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及为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或造成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及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公司及个人,给予奖励或处罚。

2、项目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有全面监督、保障的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上级党委和董事会负责。

⑵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议程,定期研讨重大安全生产、劳动保护问题和安全生产重要措施,保证安全生产工作贯彻落实。

⑶ 发挥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优势,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创建企业安全生产文化氛围,做好“人”的安全生产思想工作,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政治环境。

⑷ 教育党员干部职工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等方面的辩证关系,使全体从业人员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以保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

⑸ 负责把安全生产工作业绩作为考核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评先工作的重要依据,坚持安全考核一票否决制。

3、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工程项目经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和规章制度,落实工程项目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组织实施工程项目总体和施工各阶段安全生产工作规划以及各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落实工程项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⑶ 组织领导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并制定工程项目安全培训实施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制定实施措施和方案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外协施工队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考核的组织领导工作。

⑷ 配合工程项目经理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负责工程项目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检查的组织、督促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整改落实的实施工作,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⑸ 负责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领导工作,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保证工程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⑹ 工地发生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员工教育、防范措施落实,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组织工作。

4、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职责
  ⑴ 对工程项目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贯彻落实国家和企业安全生产各项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项目整体技术交底。
  ⑶ 参加或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⑷ 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专业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⑸ 应用“四新”时要及时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实施,同时必须组织对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的培训、教育;认真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药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在新工艺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⑹ 主持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要定期组织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⑺ 参加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从技术上提出整改意见和消除办法。
  ⑻ 参加或配合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见。

5、领工员、施工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领工员、施工员是所管辖区域范围内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直接领导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负责。
  ⑵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针对生产任务特点,向班组(外协施工队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并对规程、措施、交底要求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随时纠正违章作业。
  ⑶ 负责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的三级安全教育、常规安全教育、季节转换及针对施工各个阶段特点等进行的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施工队伍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和持证上岗的管理工作。
  ⑷ 经常检查所管辖区域的作业环境、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重点特殊部位施工,必须检查作业人员及特种设备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认真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其执行,做到不违章指挥。
  ⑸ 负责组织落实所管辖班组(外协施工队伍)开展各项安全活动,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接受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的安全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其提出的不安全问题。
  ⑹ 对工程项目中应用的“四新”严格执行申报、审批制度,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停止施工,并上报领导或有关部门。
  ⑺ 发生各类事故及未遂事故必须停止施工,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对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未遂事故,必须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落实整改措施,经上级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准恢复施工,不得擅自撤除现场保护设施,强行复工。

6、协作队伍施工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⑴ 是本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队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⑵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法规、规定、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组织施工班组人员上岗作业,对本队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⑶ 严格履行各项劳务用工手续,做到证件齐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做好本队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教育工作,经常组织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本队人员遵守劳动、安全纪律,做到不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
  ⑷ 必须保持本队人员的相对稳定,人员变更须事先向用工公司有关部门报批,新进场人员必须按规定办理各种手续,并经入场和上岗安全教育后,方准上岗。
  ⑸ 组织本队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根据上级的交底向本队内各施工班组进行详细的书面安全交底,针对当天施工任务、作业环境等情况,做好班前安全讲话,施工中发现安全问题,应及时解决。
  ⑹ 定期和不定期组织检查本队所施工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整改,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停止施工,并上报有关领导,严禁冒险蛮干。
  ⑺ 发生各类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组织保护好事故现场,做好抢救工作和防范措施,并立即上报,不准隐瞒、拖延不报。

7、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⑴ 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的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直接责任。工作质量对项目副经理或车间主任负责。
  ⑵ 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和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配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不断提高安全自保能力,自觉接受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⑶ 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要求,做好班前交底并做好记录,严格执行安全防护标准,不违章指挥,不冒险蛮干。做好班前、工作中和班后的安全检查及教育工作,做好班组长日志。
  ⑷ 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工人的安全意识、安全行为,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本公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
  ⑸ 班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本专业相关安全生产教育,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一般不安排单人作业,二人以上作业时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并交待清楚安全注意事项。
  ⑹ 充分发挥班组安全员的积极性,支持他们的工作,听取他们的意见,不断改进班组安全生产环境。
  ⑺ 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未遂事故,要立即组织抢修,保护好现场并如实立即上报有关领导,配合调查组搞好事故调查。

8、各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各级从业人员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在本岗位工作中对自己、对环境、对他人的安全负责。工作质量对班组长或部门负责人负责。
  ⑵ 严格遵守企业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标准以及各种设备、工具、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自觉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的检查、监督、指导。
  ⑶ 积极参加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⑷ 认真学习,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本岗位安全检查表内容及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熟悉掌握本专业(岗位)安全技术知识,了解本岗位工作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预防及应急措施。

⑸ 对本人使用的设备、设施、工附具与吊索具等,在操作前必须认真进行检查,发现缺陷或隐患,应及时处理或上报,并协助予以解决。
  ⑹ 进入生产作业现场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从事特殊危险、立体交叉或多人作业时,必须服从统一指挥,协调配合完成工作任务。多人在一处施工中,都有责任向别人提醒注意安全的责任,达到自控、他控、互控的效果。
  ⑺ 操作过程中严禁违章作业,对不安全的作业要求要提出意见,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当危险作业面交底不清、防护设施不完备、不能保证作业人员人身安全时,可拒绝接受任务。有权对本公司安全工作中存在问题提出建议、批评、检举和控告。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公司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予以处理。
  ⑻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从事非工种的特种作业和无证或学徒工独立上岗操作。一般技术工种操作非工种设备时,应经过公司领导批准,无独立操作能力时不许单人作业。
  ⑼ 每天工作完毕后或交接班前,必须做到七不走(即工作未整理、电源未切断、工具未擦拭、设备未保养、现场未清理、工具箱未锁好、现场仍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不走),要严格执行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制,如上道工序不符合规定,下道工序有权拒绝继续施工,否则,造成安全质量事故追究下道工序人的失职责任。
  ⑽ 发生各类事故、事故危机、设备故障等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或直接报告上级安全部门,并立即抢救,要保护好现场,配合调查组调查分析事故。

9、项目安全监察(检查)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与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在主管领导的领导下,完成分管安全专业和分管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和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工作质量对部门领导负责。
  ⑵ 掌握综合管理、施工生产等方面的安全技术和法规标准,并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宣传贯彻。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基层专兼职安检人员的业务技术培训。
  ⑶ 掌握本单位安全机构及成员情况、领导分工、安全现状、特殊作业人员的数量及分布,了解各主要工种安全规程、特种危险和精、大、稀设备的安全状况,并经常指导、协调、监督、检查、考核基层安检员的日常工作。
  ⑷ 按规定定期对基层单位、项目部、作业队(工班)进行各种安全监(检)察(查),发现问题与隐患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并复查结果;纠正违章并及时进行安全教育和必要的处罚。定期对安全标准工地建设和岗位安全检查表推广使用工作检查指导。
  ⑸ 参加制定和修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对重要的危险作业、施工要点进行安全监护,并落实检查各项防范措施。
  ⑹ 积极参加事故抢救、救援工作,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对事故、事故危机、设备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监督、检查、考核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
  ⑺ 按规定编写安全监(检)察(查)月、季、年通报和工作总结,做好各种文件、信息收集统计和档案工作。

⑻ 坚持原则、严格执法、秉公办事、预防为主、从严务实、遵纪守法、勤奋工作,不弄虚作假,以铁的手腕、铁的面孔、铁石心肠切实做好安监(检)工作。

10、项目专(兼)职安检员安全生产职责
  ⑴ 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本企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与标准。负责本公司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监督施工项目、作业程序中安全措施的制定、落实工作,并随时检查项目部、各作业队、工班的安全措施、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工作质量对项目经理负责。
  ⑵ 熟悉掌握本公司的危险与特种设备、精、大、稀设备,危险物料储存、尘毒危害点、安全关键环节、部位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数量与分布情况,掌握各种安全操作规程,推行标准化作业程序。
  ⑶ 熟悉施工安全技术知识和标准,参与编制和审查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并进行现场安全监护的检查。根据上级安全目标管理和公司安排与要求,制订施工安全目标,督促和协助有关领导与人员实施。
  ⑷ 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员工(含民工)参加各种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活动,填写教育登记表。参加项目经理部、作业队、工班安全例会,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组织学习有关安全文件、安全技术操作规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制度。
  ⑸ 经常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进行检查,发现员工违章或未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时,应进行及时教育纠正,必要时进行处罚。
  ⑹ 定期对使用的设备、工附具、吊索具、原材料堆放等进行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及时整改,无力整改的要报告上级部门,并协助解决。
  ⑺ 积极参加事故救援抢险,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参与事故、事故危机、设备故障的调查、分析和处理,检查、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⑻ 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内业资料工作,做到内容真实、形式齐全,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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