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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创工商敲响科创区2017第一声“春雷”

2017-01-06 来源:  作者:
摘要: ——大力打击虚假宣传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自“红盾春雷行动2017”开展以来,绵阳市工商局科创园分局以“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为主题,大力开

 ——大力打击虚假宣传 营造公平竞争环境

“红盾春雷行动2017”开展以来,绵阳市工商局科创园分局以“净市场、促公平、助发展”为主题,大力开展以打击虚假宣传为重点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营造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做到使消费者在分局辖区放心消费。

自动员会开展一个月以来,分局执法人员积极投入到该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60人次,检查各类市场主体300余家,发现各类违法线索10余条,经过初步调查,目前均已进行立案调查。

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调查,分局对两起虚假宣传案件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一是某购物频道被投诉发布去污乳虚假宣传广告,“全国电视购物台超80%的妈妈们的首选清洁用品、祛除各种顽固污渍,防雾防水珠、具有橘香味,可有效去除异味、还有驱虫的效果”等宣传字幕并配以相关去污演示,投诉人称不能达到宣传效果,购物频道负责人也不能提供有效证明。二是某公司代理销售的苦荞茶外包装上标有“能够排除人体内有害毒物,具有抗氧化作用和调解免疫力的功能” 用语作宣传,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

科创园工商分局在此提醒广大广告发布者、经营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作为广大广告发布者、经营者,要把好源头关,在商品营销中,不得制作、发布对商品的性能、功能用途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虚假广告,制作、发布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虚假广告,或者制作、发布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消费者一旦遇到虚假广告,要及时举报并注意保存证据,通过合法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何思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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