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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家央企获国资委业绩考核A级 中石化未入围

2015-06-24 来源: 新浪网 作者: 一路向东
摘要: 国务院国资委[微博]23日公布2014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中石油、中海油、国家电网[微博]等41家央企入围。

  □本报记者 刘丽靓

  国务院国资委[微博]23日公布2014年度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A级企业名单,中石油、中海油、国家电网[微博]等41家央企入围。

  根据国资委[微博]通报的A级企业名单,在石油企业中,中海油、中石油位列前两名,中国石化(7.020.000.00%)未能入围;电力企业中,国家电网公司、中国国电、中国南方电网、中国华能等六家企业入围;中国航天科技(75.280.00,0.00%)集团公司、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等7家军工类企业入围;汽车企业入围的有两家,分别为中国一汽、东风汽车(12.150.00,0.00%);此外,中国移动[微博]、中国电信[微博]中国联通(7.780.000.00%)三家通讯类企业全部入围。而保利集团、中国联通[微博]、中储粮三家央企为新进企业

  国资委相关人士表示,央企业绩考核将把转方式调结构作为主攻方向,引导企业实现主业能力更强、新兴产业发展更好、安全发展和绿色发展更优;同时将实现业绩考核与薪酬分配的有机衔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充分激发企业广大员工的最大潜能,具有最直接、最基础的关键作用。

  此前国资委发布的《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企业要在确定基本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奋斗目标,奋斗目标要比基本目标高15%以上,且高于上年实际完成值,基本目标和奋斗目标将一并纳入中央企业负责人与国资委签订的业绩责任书。如果今年央企利润总额、经济增加值等目标值比上年下降较多,无论其最终完成情况如何,相关考核等级不得进入A级。如果央企利润总额目标值比上年增长,工资总额按照行业工资增长调控线适用范围合理确定;若央企利润总额目标值下降,同口径工资总额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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